唐山市教育局小学教研室处室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各学科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提出教学质量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对小学教学业务进行指导。
1. 全市小学教学管理与指导;调查研究小学各学科教学情况,检查教学质量。指导县区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
2. 指导各小学各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指导课堂教学及教材的使用与实验,各学科教材培训;发现和培养先进教学典型,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3. 组织开展小学各学科教学竞赛及各类教学研讨活动。
4. 小学教学管理的评价与指导,小学各学科教学质量的评价与指导;
5. 培养和选拔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全面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
6.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与指导。指导各级立项课题的规划、评审、申报、揭题等相关工作。指导并开展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实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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