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坚持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市之力,集全员之智,尽各方之责,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大力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持续扩充普惠资源,不断改善办园条件,逐步提升保教质量,学前教育事业取得取得长足进步和显著成果。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相比,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最薄弱的环节。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发展的新期待、新要求,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唐山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
二、目标任务
——增加普惠资源供给。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实现安全优质发展。深入推进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
——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制度,优化幼儿园师资培养和培训机制,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关心关注特殊儿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8%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主要举措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提升普及程度
1.科学编制县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编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年底,各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优化城乡幼儿园结构布局。实施城镇幼儿园扩容增位工程和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有效缓解“城镇挤、乡村弱”现状,2025年底实现“一县三示范,一乡两中心”。
3.多渠道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按照城乡幼儿园布局规划,分年度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4.扩充优质资源供给。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村地区公办幼儿园开展“一日整托”,为幼儿提供午餐、午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办示范性幼儿园扩大规模,持续增加优质园数量。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
5.健全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
6.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加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
7.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核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
8.加大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力度。经各地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各地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予以补助。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升级升类。
9.拓宽多元投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办园机制,为家长提供多元多样选择,满足多样化需求。
(三)强化安全规范办园,推进科学保教
10.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财务监管,落实和完善年检制度。
11.强化安全保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
12.规范办园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捋顺民办幼儿园监管权限。坚决查处无证办园行为,保持动态清零。
13.提升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行科学幼小衔接,引导幼儿园树立科学评估导向,促进保教质量提升。
14.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的指导,2023年底前完成各类幼儿园的教材课程、图书玩具、材料装备等情况的全面排查治理。
15.加强幼儿园特色建设。鼓励幼儿园打造鲜明的办园特色,满足幼儿成长多样需求,为家长提供多元选择。
(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加强队伍建设
16.加强教师配备。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及时为公办幼儿园配备补充专任教师,严禁有编不补。民办幼儿园按照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17.优化师资补充机制。结合“凤凰英才”计划,科学制定教师招聘计划,提升学前教育教师整体素养和学历水平。
18.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实施幼儿园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计划,通过国培、省培及市、县、校五级培训,实现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培训全覆盖。
19.完善梯队培养体系。实施“名师引领新教师启航工程”,建立学前教育阶段教师梯队成长机制,有效激活提升幼儿教师素质的内生动力。
20.保障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
21.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对接省内外特别是京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22.完善教研体系。健全各级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充实教研队伍,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
(五)关注特殊儿童群体,彰显教育公平
23.健全资助制度。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能够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4.保障特需幼儿入园需求。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经教育评估不具备进入普通幼儿园条件的,可以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班)。
25.推动融合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班),实施普特联动,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教育。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省市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二)强化督导问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重要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唐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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